最近的運氣認真一般,跟同事的關係不知怎麼的變差外,雖然剛在公司 annual dinner 裡抽到小獎,可是翌朝上班的途中,當我要搭地鐵的時候,卻發現錢包不見了。

我第一件事,居然不是馬上打電話去銀行報失,而是打電話給公司說要去報失,所以要遟一點回公司。

而且我手袋沒有筆,所以問了地鐵站裡的便利店借了一支筆,真係唔該晒。

首先我打了 999 報警 (無常識,但其實我想問警局在哪兒...),接線生叫我先打 1803 查詢信用卡報失熱線。我在 1803 拿了電話後,便先打給匯豐及建設銀行報失信用卡,然後再打電話給九巴客戶服務熱線,告訴他們懷疑在 61X 巴士內遺失了錢包。我輾轉打了幾個九巴的電話,終於打到九龍城碼頭總站處 (61X 的終點站)。

我又再次告訴接電話的人說:「我懷疑跌左銀包係車入面。」

接電話的站長說:「你個銀包係乜野色架?」

「粉紅色。」

站長便說:「我地執到呀,你而家可以過黎九龍城碼頭總站度拿,或者你今晚黎拿都得。」

於是我便馬上乘 61X 到九龍城碼頭總站,找站長領回錢包。

我拿了錢包後馬上檢查一下,幸好裡面的現金和證件完全沒有遺失,除了已報失的信用卡和提款咭現時被暫停而不能使用外,其他證件如身份證等都不需要補領,真是幸運。

我在失物認領的單據後簽個名便離開了。

真的很多謝替我拾回錢包的那個人,站長和借筆給我的便利店店員呀。

(可是報失信用卡後,銀行要收取手續費的,原來我可以即時要求豁免的,想起來都覺得自己很笨!那些手續費我想跟我前一晚抽獎裡中了的 $400 現金一樣呀!>.<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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