規則:當你比人tag左,就要寫一篇note,內含16項有關你的事情,習慣,喜好,目標....或任何各不相干但有關你的東西。最後tag另外16個人。你必須tag返tag左你的那個人。如果我tag左你,即係我想認識你更深。

1) 首先,我喜歡獨處,因為我享受獨處的自由。但是經常獨處,卻總會覺得孤單。

2) 我十分喜愛去旅行,因為這是我獨處時做得最開心的事情,而且覺得很自由自在。

3) 我也很喜歡拍照,因為我希望把開心和漂亮的事情全都記下來,然而拍攝的相機和技術我倒沒有太大講究。

4) 我需要有自己的空間,所以我確是需要獨處的時候。

5) 可能有些人以為我多年沒有拍拖,是因為要求太高,事實上並非如此,奈何要找到一個既是單身、互相愛慕也合得來的男人並不容易吧。

6) 我確是很貪心,不過我那貪心的表現,只在抽獎活動、買六合彩、屈人請食飯和逗利是的情況下發生。我從來都不會佔朋友的任何便宜,也不會騙取任何人的錢財,所以請各位放心跟我交朋友,哈哈。

7) 我是一個說得出,做得到的人。如果我不確定自己會做到,我會支吾以對。

8) 我化妝的原因,大多是因為那日(我預計)會拍照,或者是不想被朋友「勸喻」我「執下個樣」而已。

9) 我學日文的原因只有一個,便是為了自助遊日本時,跟當地人溝通得更容易。

10) 我也很希望可以搬出來住,學習一個人住的生活。可是看見年邁的父母,加上金錢不足等的因素,這個願望遲遲未能實行。而且,經常吃到媽媽煮的飯也不錯。

11) 我很想改變現狀,尤其那停滯不前的事業,只是不知從何去做...

12) 我在人群之中經常都表現得很靜,那是因為我習慣了做聆聽者,或者我當時想不到有什麼跟大夥兒談談 (因為見識少)。

13) 我也很重視友情,不過我覺得自己沒有朋友緣。

14) 我較喜歡三五知己聚在一起聊天,很多人的聚會我卻不太喜歡。

15) 個性火爆又心急,討厭浪費時間。

16) 最後,我最討厭被稱為老姑婆!

這篇文章也同時載於我的 Facebook 筆記內,並已經在 Facebook 裡 Tag 了 16 位朋友,所以我不再在這再 Tag 人了。有興趣的朋友請自行接 Tag 吧。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Bel Be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