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圖其實是去年在家拍攝的舊照片,本來打算作為格仔簿的第三年新衣,可是最後還是選了另一張照片。

我想表達什麼呢?其實我在七年前,都曾經學過四堂攝影課,因為當時讀 design,所以也要學下攝影的基本功。

在 Forever Friends 後面有兩張照片,便是當年我去赤柱拍攝的相片,是用來交功課的。

記得當時老師要求我們同學,都買一部 Canon 的單鏡相機,即是手控對焦那種相機,而且那時還是用菲林相機的年代,數碼相機還未「普及」。我花了約 $4,000,買了一部相機和一個長腳架。

對於我當時能成功操控一部相機,還拍下自覺不錯的照片,心裡不禁沾沾自喜的。

上完攝影班後不久,我便失業了,於是便火速賣去我第一副「入門級」攝影器材。現在回想起來,我當時的決定是正確的,因為現在即使是 DSLR 相機,都是用儲存咭儲相呢,也聽說現在不是有很多地方還有菲林售賣。

之後的幾年,我都只是買了數碼相機,出街時玩玩 snapshot,去旅行時把景物紀錄下來。而在攝影課學到的取景和構圖技巧,統統都忘得一乾二淨了。事實上,不論我在街上、在食肆或是在遊覽,我影相都影得匆匆忙忙,只想著要把眼前的一刻記錄下來,從來都沒有考慮過怎樣拍才有美感。

因為我都有過買相機的經驗,便想到只要對攝影上了癮,我的財政狀況將會有一段長時間都很拮据,所以便決不做攝影玩家了。

 

2008 年 8 月 7 日

公司人事部最近邀請了某個攝影玩家同事,在午飯的時間,教大家攝影的技巧。本來我對專業攝影不感興趣,不過既然參加了這個攝影班,我便有藉口不跟同事外出食飯了,既可以省錢,也可以減肥,還可以順便溫習多年前學過的攝影技巧。況且,「老師」也沒有規定學生們一定要買部「專業相機」上課呢。

希望到時我不會把持不住,然後買部 DSLR 相機,不然就真的「因小失大」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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